2018年与商业地产有关的政策盘点

来源:飙马整合 时间:2018-12-14 作者:飙马

2018年已经接近尾声,那么,2018年有关商业地产有哪些新政策呢?飙马商业地产盘点了一下

1.海南全岛建自贸区
4月13日下午,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党中央对海南改革开放发展寄予厚望,最近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的重大责任和使命,也为海南深化改革开放注入了强大动力。这是海南发展面临的新的重大历史机遇。
习近平要求,海南广大干部群众要抓住机遇、再接再厉,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发挥自身优势,大胆探索创新,着力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让海南成为展示中国风范、中国气派、中国形象的靓丽名片。

2.国务院发文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支持旅游综合体等建设
3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将推动旅游与城镇化、工业化和商贸业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旅游小镇、风情县城以及城市绿道、慢行系统,支持旅游综合体、主题功能区、中央游憩区等建设。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意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资源整合、改革重组、收购兼并、线上线下融合等投资旅游业,促进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培育和引进有竞争力的旅游骨干企业和大型旅游集团,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意见》提及,鼓励开发建设生态旅游区、天然氧吧、地质公园、矿山公园、气象公园以及山地旅游、海洋海岛旅游等产品,大力开发避暑避寒旅游产品,推动建设一批避暑避寒度假目的地。

同时,加强规划引导、科学布局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公厕管理维护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旅游发展基金和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对“厕所革命”的支持力度。

3.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以规范主题公园的建设。

近年来,各地先后建设了一些主题公园(专题阅读),成为旅游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业态,但同时也出现了概念不清、盲目建设、模仿抄袭、低水平重复等问题,有些地区出现了地方债务风险和房地产化倾向。

日前,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以规范主题公园的建设。

主题公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兴建的,占地、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实行封闭管理,具有一个或多个特定文化旅游主题,为游客有偿提供休闲体验、文化娱乐产品或服务的园区。主要包括:以大型游乐设施为主体的游乐园,大型微缩景观公园,以及提供情景模拟、环境体验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影视城、动漫城等园区。政府建设的各类公益性的城镇公园、动植物园等不属于主题公园。

《意见》明确了主题公园的规模等级。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将主题公园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和中小型三个等级。总占地面积2000亩及以上或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为特大型主题公园;总占地面积600亩及以上、不足2000亩或总投资15亿元及以上、不足50亿元的,为大型主题公园;总占地面积200亩及以上、不足600亩或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不足15亿元的,为中小型主题公园。

其中,将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特大型主题公园,省级政府对本地区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建设进行科学论证,对未经省级政府论证的项目不得报请国务院进行核准。合理规划大型主题公园,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本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旅游发展等重大规划和相关区域规划。

在规划布局上,要统筹考虑主题公园项目游客众多、人员密集的特点,合理规划选址布局,避免与住宅等人员密集区域交叉叠加。在主题公园周边地区,合理规划酒店、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服务设施建设,控制与主题公园无关的住宅、写字楼等项目。

4.雄安新区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 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
4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披露近日批复的《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指出,雄安新区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将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

批复中表示,河北雄安新区将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优化调整雄县、容城、安新3个县城功能,妥善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就业安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城市建设中,要求细致严谨做好单体建筑设计,追求建筑艺术,强化对建筑体量、高度、立面、色调等要素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

批复还指出,雄安新区将实行组团式发展,选择容城、安新两县交界区域作为起步区先行开发并划出一定范围规划建设启动区,条件成熟后再稳步有序推进中期发展区建设,划定远期控制区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将形成“一主、五辅、多节点”的城乡空间布局。

至于城市规模,雄安新区蓝绿空间占比稳定在70%,远景开发强度控制在30%。要合理控制用地规模,启动区面积20至30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约10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面积约200平方公里。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加强各类规划空间控制线的充分衔接,形成规模适度、空间有序、用地节约集约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5.石家庄:商业库存较大区域可按程序调整商服用地性质
6月29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的意见》。意见指出,对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及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新建项目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同时,对于已出让或划拨、已开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居住用地。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文件中的五大意见,是出于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的落实、石家庄商业办公用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现状提出的。

意见中提及,需进一步合理安排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调控土地供应节奏;以石家庄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当降低商服用地供应总量。

对调查数据显示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及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新建项目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

对于已出让或划拨、已开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居住用地;对于未出让或划拨、未开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如位于新客站、老火车站、北站等区域规划的商业服务业核心区,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居住用地。

对于调查数据明确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在满足环保、日照、公共设施配套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申请调整为居住或其他用地性质,并结合控规动态维护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比例,调整为居住用地的比例最高不应超过原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的70%。调整后,国土部门相应调整土地出让金。

6.扬州出台《意见》设立500万资金引导商业综合体发展

8月30日),记者从扬州市商务局了解到:扬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支持城区商业综合体(专题阅读)特色发展的意见》,设立专项资金500万元,引导商业综合体特色化发展、差别化竞争和品质化服务。目前,特色商业综合体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意见》明确,商业综合体不仅要具备“吃喝玩乐购”等功能,而且要经过统计部门审核,并进入国家统计局综合项目库,商业项目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自持比例超过50%。扬州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副处长李冉冉解释说,这意味着商业项目不能全部卖掉,项目建设方、投资方自己经营、自持部分要超过五成。

企业根据自身业态,申报美食、体育健身、儿童生活、电商体验等特色商业综合体,必须符合相关硬性规定:一是应为全市独有业态,二是应为所有商业综合体里最大、最先进的业态,三是获得省级以上基地称号的业态,申报必须要符合以上三种中的一种。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9月21日前,到市商务局申报特色商业综合体,获批企业可一次性奖励50万元。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商业综合体16个,在建16个,商业面积425万平方米,去年,扬州市首批认定的4家商业综合体分别以年轻时尚服饰、时尚餐饮、教育培训、儿童体验消费等为主题,入驻商户1300多家,实现销售56亿元。

7.北京发布19条新政发展便利店
10月18日,北京市商务委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19条新措施。要求居住项目规划按每千人10到20平方米预留便利店业态空间,新开店最高补助500万元。公告中表示,北京市将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市连锁便利店门店数量达到6000家以上,每个社区原则上配备2个连锁便利店,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

北京地区人口密集、小区众多,然而便利店的数量却远远不够。对比上海5000多家便利店,有媒体统计,2017年北京便利店的数量仅有1500家左右。

根据新发布的19条措施,北京市将利用疏解整治腾退出的空间资源,引进连锁品牌便利店经营。社区有一些此前规划其他用途的空间,如原锅炉房、煤场、煤气站、奶站等,今后也可设置便利店等便民服务设施。

便利店早在去年就成为资本市场上炙手可热的项目,迎来了众多资本和玩家。

根据《2018中国便利店发展报告》显示,2017年便利店行业增速达到23%,市场超过10万家门店,GMV达1900亿元,开店数量及同店销售双双增长。仅就北京地区来说,目前已有便利蜂、全时、7-ELEVEN、罗森、物美等玩家,其中全时便利店的门店数已经超过400家,7-ELEVEN的门店数也已超过200家。

8.广州出台城市更新实施细则 旧改商服物业可向个人销售
11月2日,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对旧村改造补偿方式、合作企业选择、地价评估、拆迁奖励、改造成本计算方式等,鼓励旧村、旧厂积极改造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细则表示,鼓励旧村改造采用先收购房屋后回购的方式实施补偿。对采用政府征收方式改造的,由征收主体按照市场评估价收购村民房屋,村民按照人(户籍人口)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标准、建安成本回购住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可按人(户籍人口)均建筑面积不高于20平方米给予奖励回购。村集体物业按照集体收入不降低的原则复建。

此外,细则明确,旧村改造项目住宅规划净容积率不超过5.3(含)的,原则上可以采用全面改造方式进行改造,超过5.3的以综合整治方式进行改造为主。

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涉及复建安置房(包括复建集体物业)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村集体安置物业原则上由村民按照股份分享,不得分割到户。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中明确提到,城市更新项目建成的商服类物业,可向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非法人单位销售。

同时,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缴交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首次缴交比例不低于30%,余款1年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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