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下的特色小镇为何会如此?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03-15 作者:未知

 “特色小镇”并不是中国的发明。近些年,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并越来越强调“深度游”,很多国人发现,一些外国旅游胜地不仅仅只有大城市值得玩,一些小城镇,小乡村都大有玩头。典型如法国的普罗旺斯风情小镇,日本的高端度假小镇轻井泽,都吸引了大批中国游客到访。以旅游、度假为根基,发展各种产业,打造各种“特色小镇”,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中国城镇化下一阶段的重头戏。然而全国各地上马“特色小镇”的势头之猛,是很多人难以想象到的。虽然近些年一些地方特色小镇名气渐响,如浙江乌镇互联网小镇、横店影视小镇,北京密云古北水镇等,但去过的人并不是那么多,大部分人也说不出几个“特色小镇”的名字。你大概想象不到,在国家规划层面,据国家部委2016年《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到2020年,“我国将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

 
然而,特色小镇不是规划出来的。“特色小镇”乱象多,并不是因为闭门造车,不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事实上,像“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在日本等地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都在各种文件中被反复强调。问题的关键恐怕还是在于,中国“特色小镇”兴建的逻辑,依然是政府主导。尤其是地方政府刹不住手,习惯于主导各类城建活动。地方政府由于财政预算约束,以及对土地财政的惯性依赖,往往还赋予特色小镇重要的融资功能。在特色小镇的建设过程中,很多地方政府大包大揽,基本没有吸引市场资本的参与,而且造成政府债务负担加重。
 
主管部门在特色小镇指导中存在问题
 
一是有些地方拼命赶速度,存在大跃进的风险。一些地方政府贪大、求多、图快,追求短期利益和表面形象变化,而对于特色小镇培育周期、投资规模、完成数量设置过高要求,急于出成果、忙于出政绩。
 
二是地方政府的胃口被普遍吊高,没有把立足点主要放在特色小镇的内生动力上,而是热盼中央在优惠政策、财政资金和投资项目的安排上有大动作,形成新一轮投资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态势,这在中西部尤其明显。
 
目标不明、产镇脱节
 
聚人气、生财气、养生气应是特色小镇的追求。但一些地方目标并不明确,定位不清晰,不知道发展特色小镇是为了什么,造成严重的产镇脱节。产业与产业、产业与社区、产业与人以及产业与城乡之间缺乏有效互动,形成了产业孤岛。
 
多头管理、各自为政
 
在特色小镇申报工作中, 有的是发展改革委(局)牵头,有的是住建厅(局)在牵头,目前有的体育局、林业局也分别在独自牵头做,申报条件存在分歧。二是建制镇还是非建制镇。发展改革委的相关通知一般明确表示特色小镇分两种,建制镇和非建制镇,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第一和第二批特色小镇名单中全是建制镇。无主管理和多元格局造成各说各话,互相矛盾,这给特色小镇申报和建设推进工作带来了较大困扰。
 
规划体系模糊不清
 
由于特色小镇没有现成的、规范的规划标准,导致有些小镇在编制规划时缺乏通盘谋划,存在产城衔接不够、功能融合不够等问题。各地政府要求的规划类型都不太一样,有的要求拟申报的特色小镇完成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后续再完成镇区的发展规划。有的只需要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的特色小镇概念性规划。有的则要求按照“多规合一”的理念统筹编制的特色小镇建设规划。
 
特色小镇如果只满足于服务当地居民消费的产业,由于城镇规模太小,往往发展空间十分有限,很难形成内生的分工效应和创业效应,特色小镇必须立足于服务规模更大的外部消费群体或成为本地区现有产业集群的供应商或配套商。一些服务于农业农村的农旅特色小镇,由于处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农村地区,或分布在边远地区或山区,有着独特的农业和旅游资源,也能够支撑特色小镇农旅产业的发展,服务于周边城市甚至更广的旅游消费者。
 
所以,特色小镇要发展,必须具有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生存能力的产业支撑。对各地政府而言,有的官员不懂产业,官员们选择产业或许会徒劳甚至犯错误,因此,政府最需要做的就是构建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方便特色小镇投资者自主高效组合各类生产和从事产业活动。认真做好多规合一的特色小镇规划,才会有利于特色小镇的发展,才能更加有效地促进特色小镇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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